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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稳定 多项指标全国领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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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稳定 多项指标全国领先

西藏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稳定 多项指标全国领先

中新网拉萨6月(yuè)5日电(rìdiàn) (记者 江飞波)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5日公布(gōngbù)《2024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状况公报(gōngbào)》。监测表明,全区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总体保持稳定,西藏仍然是世界上生态环境质量最好的地区之一。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税艳萍介绍,2024年,全区环境空气质量整体保持(bǎochí)优良,平均优良天数(tiānshù)(shù)比例为99.7%,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kěxīrùkēlìwù)(PM10)、二氧化硫(SO₂)、二氧化氮(NO₂)年均浓度达到一级标准;一氧化碳(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浓度达到一级标准;臭氧(chòuyǎng)(O₃)日最大8小时平均值(píngjūnzhí)第90百分位数浓度达到二级标准。 资料图为从拉萨南山(nánshān)远眺布达拉宫及拉萨河风光。江飞波 摄 值得一提的是,2024年拉萨市(lāsàshì)环境空气质量达到(dádào)二级标准,优良天数比例为(wèi)99.5%,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páimíngdì)1位。日喀则市、山南市、林芝市、昌都市、那曲市和阿里地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在全国339个地级(dìjí)及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分别为第18名、第12名、第1名、第7名、第84名、第8名。珠穆朗玛峰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保持(chíxùbǎochí)在优良状态,达到一级标准。 水环境方面,2024年,西藏主要江河、湖泊(húpō)水质整体保持优良,达到(dádào)(dádào)国家规定相应(xiāngyìng)水域的环境质量标准。澜沧江、金沙江、雅鲁藏布江、怒江干流水质达到Ⅱ类标准,拉萨河、年楚河、尼洋河等流经重要城镇的河流水质达到或优于Ⅱ类标准。 土壤环境方面,2024年(nián),西藏全区国家网土壤环境监测重点风险监控点位各污染物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nóngyòngdì)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风险管制值,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处于安全水平;此外,全区声环境质量总体稳定,除拉萨市(shì)、昌都市外,其他市地各类功能区昼间、夜间达标率(dábiāolǜ)均为(wèi)100%。 公报还(hái)介绍,2024年,西藏(xīzàng)自治区冰川保护条例、水污染防治条例等地方法规相继出台实施。完成营造林106万亩,修复治理退化草原600万亩和沙化土地102万亩。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连续两年保持优秀。清洁能源电力装机占比达到96%。纳木错、尼洋河成功(chénggōng)入选全国美丽河湖优秀案例(ànlì)。全面推进美丽西藏建设迈出坚实(jiānshí)步伐(bùfá),取得了明显成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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